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实习工作的通知
各系:
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教学的必要环节。根据《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20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和教务[2022]103号《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现将2023年秋季实习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形式
实习支教: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统一安排;
教育实习:由学院统一安排;
非师范实习:原则上由各系组织。
二、实习时间安排及实习前后须完成的工作
(一)实习时间为第七学期,即2023年9月4日起至实习学校放假;非师范专业实习时间由各系根据2020级培养方案完成。
(二)实习前需完成的工作
1.须在本学期学期结束前完成微格教学、见习、实习前的考核及实习支教生岗前培训等工作;岗前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5天。各系结合上期实习情况,制定具体培训方案,更新、丰富培训内容,并将岗前培训方案、培训课表安排表于6月19日前反馈教务办谢婷处备案。
2. 各系在6月30日前把实习学生的相关信息和内容导入“校友邦”平台,并督促学生激活“校友邦”平台账号。
(三)实习过程及实习后需完成的工作
1. 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在“校友邦”平台进行签到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生先要征得实习学校签字同意后再按学院请假手续审批,请假审批单最后由实习指导教师交于学院教务办备存。
2. 学生需完成学校下发的实习手册(一份),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完成周日志(原则上不少于每2周1篇),实习鉴定表和调查报告(各一份),从平台下载(选择学院自定模板)填写后打印交实习学校和指导老师评定成绩;实习支教生的鉴定表届时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表格要求填写。
3. 实习指导老师完成实习生评优评先工作、实习总结等材料的填写。
三、实习前的日程安排
(一)根据各实习学校人数需求,请各系完成实习配对表。
(二)各系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实习前微格教学、见习、实习前的考核工作;以系为单位开展实习动员大会,可请2020级实习生和指导教师分享实习经验和注意事项。相关专业所有的实习生、班主任和实习指导老师都须到会;学院组织实习指导老师开会,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三)学生返校时间按2023-2024学年教学日历9月2日报到,各系组织相关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召开实习工作再动员会议,指导实习生进一步明确实习任务,强调实习纪律;学生整理生活用品,做好前往实习学校的准备。
(四)实习指导老师组织学生赴各实习学校的时间另行通知。
四、实习指导老师工作安排及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实习指导老师名额分配
根据2023年秋季实习人数,音乐学114人、舞蹈学58人、学前教育53人、体育教育63人、美术学83人、汉语言文学60人、历史学40人、数学与应用数学59人、计算机55人、英语92人。请音乐系和美术系各安排2名实习指导老师,文法系、数信系、外语系和体育系各安排1名实习指导老师。
实习指导老师是教育实习质量的直接责任人,请各系原则上根据专业特点安排负责学科教学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老师并于2023年6月20日前报教务办。
(二)实习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1. 协助教学系编制教育实习大纲和实习工作计划,并具体落实实习工作计划。
2. 做好与实习学校的对接工作。包括了解和熟悉实习学校情况;向实习学校汇报毕业实习工作计划;领、发实习学校及其指导老师的实习工作材料;与实习学校联系安排实习生进驻、返回、食宿等事宜;联系实习学校指导老师协商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等事宜;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努力维护实习单位与学校的良好关系;
3. 做好实习学生的指导与管理工作。要协助教学系对实习学生编队,并选派学生编队相关管理人,应有队长、安全联络人等,保证指导老师与实习编队的所有人联系到位;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和解决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健康问题;负责、配合实习学校(班主任)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与纪律管理,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教学系报告;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要按照实习工作计划对学生教学与班主任见习、上课与班主任工作、教育调查及报告撰写等,进行具体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对学生的教案、听课记录、教育调研报告等实习材料进行检查;参与实习学校教研活动1-2次,组织实习学生就见习、上课、班主任工作、教育调研等进行专题研讨各1次。
完成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完成实习总结工作和实习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4. 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有关教学规定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应书面申请,经教学系批准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办备查。
(三)实习指导老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按一学期144实践指导课时计算,系数按0.7折算。
五、各教学系工作要求
(一)通知并督促学生在2023年9月2日按时报到。
(二)确保与每一位师范生签订好《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留存一份在系里备案。
(三)认真选派实习指导老师,落实指导老师工作责任。
(四)协调好指导老师的教学及其它工作,确保指导老师能履行好实习工作。
(五)实习期间各系要组织好学生管理队伍,及时了解、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确保学生的有效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实习工作。
(六)请各系根据省教育厅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选派高校音体美专业师范生赴农村小学实习支教工作的通知》(附件2),做好宣传与鼓励志愿支教的工作;对标支教要求,各系开展岗前培训与动员工作。
(七)请有实习任务的非师范专业,实习配对表于9月1日前发教务办备存。
附件:
1.教务[2022]103号关于做好2020级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2.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选派高校音体美专业师范生赴农村小学实习支教工作的通知
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诺书
4.实习指导老师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
5.2023年秋季实习情况反馈表
6.赣南师大科技学院师范生教育实习工作记录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