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科与科研管理办公室(通知)
学科与科研[2021]10号
关于2021年下半年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及变更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下简称省文艺规划项目)研究工作,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工作安排,现就我院2021年下半年省文艺规划项目结项及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结项材料按以下顺序及统一封面格式胶装一套:
(1)《结项审批书》;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
(4)论文成果复印件(目录中注明“题目、刊物名称、年期号”)(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项目如有变更,须附项目变更批复(即已经签署意见的项目变更表);
(5)“最终成果简介”,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6)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2.申请结项的教师须将上述材料印制一套装订成册,材料的电子稿及《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1)发邮箱24095350@qq.com,并于12月9日前报送学科与科研办(综中312办公室)。
二、项目变更事项
省文艺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须填写《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2)和《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附件3)。申请项目变更的教师应于12月9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稿一式三份)报送学科与科研办(综中312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24095350@qq.com。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学科与科研办陈志诚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中312办公室;电话:0797-8268939),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2.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
3.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
4.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5.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
学科与科研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17日
附件1 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xlsx
附件2 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doc
附件3 2021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xlsx
附件4 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doc
附件5 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