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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集中结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1 作者: 阅读:

各系、各部门:

2020年下半年人文社科类科研项目集中结项工作已开始,现就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结项范围

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不含计划结项时间在2018年及以前的项目)、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2015年及以后立项的项目)、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见教务[2020]128号通知)。

二、项目延期办法

个别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填写相应的变更申请表,延期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年。

三、项目撤销规定

按相关项目管理规定,至今未开展任何研究工作或不能完成研究的项目,将予以撤项,撤项决定以项目管理部门具体发布的通知为准。

(1)《江西省社会科学研究规划项目管理办法》规定,逾期不提交延期申请或延期两年以上仍不能完成研究的项目,由省社科规划办公室视情况作出撤项处理。

(2)《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课题立项后,须按课题申请书中结题时间按时结题。特殊情况下可延长一年时间结题,但须提前向省教科办提出书面申请并获批准方可延时结题,对不能通过鉴定的课题和已超过课题申请书原定结题时间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课题,将撤销该课题。

(3)《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延期两年仍不能结题”由省教育厅作出撤销项目决定,“如遇项目负责人出国不归及工作调动等不可逆转的情况,项目自行中止”。

(4)《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暂行管理办法》规定,被立项的项目,逾期未能完成,原则上不延期,作为自行终止研究处理。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经项目负责人在完成时限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办批准。一般延期不超过一年,延期不超过一次。

四、项目成果鉴定

成果不符合免于鉴定条件者,结项时均须鉴定。江西省社科规划项目和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均由课题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成果鉴定工作由学院负责组织实施。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类项目结项、变更通用材料

1.各结项申报人须填写《2020年下半年完成各类科研课题结题情况一览表》(见附件8),其中课题组成员信息要填写准确无误,表格电子稿发送到邮箱24095350@qq.com。所有课题结题材料都要胶装,非胶装的课题结题材料一律不受理。胶装的课题结题材料都要有封面(附件9),封面统一使用A4纸格式。

2.申请项目变更负责人须提供《项目变更情况汇总表》(见附件10),表格电子稿发送到邮箱24095350@qq.com。

(二)各类项目结项、变更特定要求

1.2020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按《关于2020年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及变更的通知》(教务[2020]128号)办理。

2.2020年省社科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结项办理时间为202091日—1231日,结项方式为网上结项(网址:http://jxssu.ecjtu.edu.cn/SocialSciencePMS/Login.aspx),结项说明材料详见相关附件。项目负责人于20201216日前将结项材料和项目变更申请报送至教务办312室,电子稿(含汇总表)发至邮箱24095350@qq.com。

3.其他项目负责人于20201216日前将结项材料和项目变更申请报送至教务办312室,电子稿(含汇总表)发至邮箱24095350@qq.com。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办陈志诚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中312办公室;电话:0797-8268939),特此通知。

附件1: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变更审批表

附件2: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

附件3: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4:江西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附件5: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项要求

附件6: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项要求

附件7: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要求

附件8:2020年下半年完成课题基本情况表

附件9:胶装的课题结题材料

附件10:项目变更情况汇总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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