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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承担课程 教学任务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4 作者: 阅读:

各教学系(部)、各部门:

为了做好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我院行政人员兼任课程教学的管理工作,根据学院有关规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条件

1.兼课教师原则上要具有讲师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

2.所承担课程与本人所学专业、研究专长相符。

3.兼任思政课教师原则上要求是中共党员。

二、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要求

1.承担的课程教学工作量严格按照科院发〔2018〕1号《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教职工教学工作量调整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执行。

2.各教学系(部)须按照学院有关教学管理的相关要求,选聘优秀的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对兼课人员的教学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确保教学质量。要对兼课人员的职责履行、教学任务完成、学生评教反应等情况进行过程跟踪,及时反映出现的问题并督促改进。对出现教学差错及事故者、违反师德规范要求者,按照学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兼课人员要积极主动加强与部门、教学系(部)的协调沟通,填报兼课人员上课申请表,所在部门,开课部门,教务办,学院人事审批后,方可进行教学,兼课人员要确保在履行好岗位职责的同时高质量地完成课程教学任务。

三、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工作安排

1.行政人员兼课实行“一学期一审批制”,按照以下程序审批:

(1)个人填写《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2)个人所在部门、兼任课程所在系(部)签署意见后,由开课部门统一交教务办;

(3)教务办汇总初审后,报学院审批;

(4)相关教学系(部)、个人按照审批意见执行。

2.请开课部门于2020年12月21日前将《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档,以及《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纸质稿,交教务办卢兴华老师处。

附件一:《科技学院行政人员承担课程教学任务审批表》

附件二:《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行政人员教学工作量汇总表》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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