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18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要求组织教师进行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层次和推荐名额
我院本次教学成果奖限额推荐4项,其中本科层次3项,基础教育层次1项。
二、申请、推荐及评审程序
1.申报人填写《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和《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3、4),并提供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及成果概述等相关支撑材料。
11月30日下午3:00前,申报人应将上述申报材料的纸质稿一式二份(A4纸双面打印)交教务办(综合楼中312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24095350@qq.com。
2.12月5日前,教务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于12月10日下发线上申报网址(具体网址届时由省教育厅通过申报系统发布),获推荐资格的申报人通过该网址进行线上申报材料提交。
3.对已提交的成果材料,省教育厅先组织网络初评,后进行会议终审,最终确定本次教学成果奖获奖名单。
三、其他事项
1.各系、各部门应认真做好本次教学成果奖的申报组织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成立申报工作小组,以部门负责人为组长,以部门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为主要成员,全面负责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2)全面梳理本部门办学以来的教学成果,对其中的亮点和特色要加以凝炼,并以此为基础整合申报材料。
2.其他具体要求及有关事项见省教育厅下发通知原文(附件10),或访问省教育厅网址http://jyt.jiangxi.gov.cn/art/2020/11/3/art_25653_2883717.html进行查询。
3.联系部门:教务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陈志诚;电话:0797-8268939。
特此通知。
附件:
1.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限额表
2.申报成果上传页面图示
3.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书
4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5.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6.江西省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办法(试行)
7.江西省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办法
(试行)
8.江西省高等学校(本科层次)省级教学成果奖励
办法(试行)
9.江西省高等学校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励办法(试行)
10.《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0]18号)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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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0]121号 关于开展第十七批江西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