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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及变更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1-21 作者: 阅读:

各系、各部门:

为做好我院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以下简称省文艺规划项目)研究工作,根据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工作安排,现就我院2020年省文艺规划项目结项及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要求

1.结项材料按以下顺序及统一封面格式胶装三套:

(1)《结项审批书》;

(2)《课题申请、评审书》;

(3)《课题立项通知书》;

(4)结项原则上要求2篇及以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或专著,篇幅2个版面及以上方计1篇论文,并注明项目编号。论文成果提供复印件3份,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及正文,成果材料目录中注明论文的“题目、刊物名称、年期号”;如果是已经出版的专著或研究报告,须附3本;

(5)项目如有变更,须附项目变更批复(即已经签署意见的项目变更表);

(6)“最终成果简介”三份,供介绍、宣传、推广成果使用。内容包括:该项目研究的目的和意义(略写);研究成果的主要内容和重要观点或对策建议(详写);成果的学术价值、应用价值,以及社会影响和效益(略写)。简介内容应由项目负责人撰写;文章内容要层次清楚、观点明晰、用语准确、文风朴实,要有实质性内容,并具有整体性和系统性,不得简单排列篇章目录。最终成果简介不是总结报告的翻版,不得照抄总结报告。简介结尾应注明项目批准号、项目名称、最终成果名称、项目负责人单位和联系方式、课题组主要成员、是否出版,如出版,应注明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成果简介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

(7)成果影响证明材料。

2.申请结项的教师须将上述材料印制三套装订成册,材料的电子稿及《2020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附件一)发邮箱24095350@qq.com,并于1221日前报送教务办312室。

二、项目变更事项

省文艺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须填写《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附件二)和《2020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附件三)。申请项目变更的教师应于1221日前将相关表格(纸质稿一式三份)报送教务办312室,电子稿发邮箱24095350@qq.com。

如有未尽事宜可与教务办陈志诚老师联系(地点:综合楼中312办公室;电话:0797-8268939),特此通知。

附件:

1.2020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汇总表

2.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重要事项变更表

3.2020年下半年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变更汇总表

4.江西省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5.江西省文化艺术科学规划项目申请、评审书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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