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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12-04 作者: 阅读:

各系:

为促进学生主动学习和个性发展,优化办学资源配置机制,努力培养适应社会需要的全面发展的各类专门人才,根据《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科院发[2019]9号)文件精神,现将2020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院2020级本科在校学生。

二、限制条件

根据《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科院发[2019]9号),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1.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三年级(含)以上者;

3.在本校已有一次转专业学籍异动记录者;

4.正在休学者;

5.经甄别考核未达到考核要求者;

6.跨高考招生科类转专业者(比如,除文理兼收专业外,文史类考生不得转入理工类专业,理工类考生不得转入文史类专业;普通专业与艺体专业不能互转;部分艺体类专业不能互转等);

7.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院有明确约定的;

8.其他无正当理由者。

三、工作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本人慎重决定后,于12月4日—12月10日填写《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校内转专业申请审批表》(附件1),并按表格要求到相应部门签署资格审核意见。逾期未提交申请者,不再接受申请。

申请转专业学生当前所在教学系填写《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名单汇总表》(附件2),并于12月11日上报教务办。

2.资格审核结果公示

12月14日—12月16日,教务办根据各转入系关于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核意见,公布学生转专业资格审核通过者的名单。

3.转专业考核

2021年1月16日—17日,教务办根据2020级学生转专业(转入)考核要求(附件3)组织考核,考核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待转专业资格审核完成后及时公布。

4.转专业考核结果公示

2021年1月18日,拟转入系评定考核结果并提出接收意见上报教务办,教务办对考核结果予以公示三天。

5.学院批准转专业学生名单

公示无异议后,教务办将拟转专业学生报学院审批,学院批准后正式发文公布。

四、工作要求

1.学生转专业工作事关学生的切身利益,为保证转专业工作平稳、有序进行,请各系既要认真做好学生专业思想教育工作,又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坚持以生为本。

2.凡提交转专业申请者,原则上不得中途放弃。如改变意向需要撤回原申请,应在12月13日前向教务办提交撤销申请,逾期概不受理。

3.凡申请转专业的学生,未获批准之前仍须参加当前所学专业安排的教学活动及考试,无故旷课或旷考者将依据有关管理规定予以相应处分。

4.如有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办联系(联系人:赖老师,办公电话:0797-8268939)。

附件:1.《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校内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2.《学生校内转专业申请名单汇总表》

3.2020级学生转专业(转入)考核要求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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