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实习是人才培养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践教学的必要环节。根据《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本科专业培养方案2017版》、《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2017级师范生教育实习实施方案》,同时结合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等要求,为加强我院2017级学生的实习管理,提高实习质量,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习形式
1.师范专业学生:学院统一安排实习学校(教育实习);
2.音体美实习支教学生:省里统一安排;
3.非师范专业学生:各系按照人才培养方案执行;
4.中高风险区学生:自行在本地联系实习单位。
二、实习时间安排及实习前后须完成的工作
(一)实习时间安排
1.师范专业的教育实习时间:为第七学期整个学期,2020年9月5日到校,9月7日出发至实习学校学期结束;
2.音体美实习支教时间:为第七学期整个学期,于2020年8月31日前到达受援学校至受援学校学期结束;
3.非师范专业的实习时间:请各系根据人才培养方案执行,具体实施方案于2020年7月10前报教务办备存;
(二)实习前需完成的工作
1.师范专业:微格教学、见习、实习前的考核工作等须在实习前一个学期结束时完成;
2.非师范专业:须完成本专业课的课堂教学任务;
3.各系在7月8日前把导入“校友邦”平台的基本信息发给邬星波,在7月13日前各系督促学生激活“校友邦”平台账号(具体表格等信息见教务[2019]117号);各系实习负责人于实习前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完成实习计划等内容;
(三)实习过程及实习后需完成的工作
1.学生在实习过程中要在“校友邦”平台进行签到打卡;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学生先要征得实习单位签字同意后再按学院请假手续审批,请假审批单最后由实习指导教师交于学院教务办备存;
2.师范专业学生需完成学院下发的实习手册(一份),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完成周日志(原则上不少于每2周1篇),实习鉴定表和教育调查报告(各一份),从平台下载填写后打印交实习学校和指导老师评定成绩;
3.非师范专业在“校友邦”实习平台完成周日志(原则上不少于每2周1篇),实习鉴定表和实习调查报告(各一份),从平台下载填写后打印交实习学校和指导老师评定成绩;
4.实习指导老师完成实习生评优评先工作、实习总结等材料的填写。
三、实习前的日程安排
1.根据各实习学校人数需求,请各系完成教育实习配对表;
2.请各系在本学期结束前完成实习前所有的考核工作;以系为单位开展实习动员大会,2017级所有的实习生、班主任和实习指导老师都须到会;学院组织实习指导老师开会,部署具体工作任务;
3.音体美实习支教学生由家中自行安排至省厅统一安排的受援学校,在8月31日前到达受援学校;
4.教育实习学生于2020年9月5日返校,各系组织相关实习指导老师、实习生召开实习工作再动员会议,指导实习生进一步明确实习任务,强调实习纪律;学生整理生活用品,做好前往实习学校的准备;并于9月7日组织学生赴各实习学校。
四、实习指导老师工作安排及工作量计算办法
(一)实习指导老师名额分配
根据2017级师范生人数,文法165人、外语106人、数信113人、音乐147人(含学前46人)、体育81人、美术42人。体育系、美术系安排1名实习指导老师,其他系各安排2名实习指导老师。
实习指导老师是教育实习质量的直接责任人,请各系原则上根据专业特点安排负责学科教学论的教师担任实习指导老师并于2020年7月5日前报教务办。
非师范专业的实习指导老师原则上由各系相关专业老师担任;具体指导学生数由各系酌情分配。
(二)实习指导老师工作职责
1.协助教学系编制教育实习大纲和实习工作计划,并具体落实实习工作计划;
2.做好与实习学校的对接工作。包括了解和熟悉实习学校情况;向实习学校汇报毕业实习工作计划;领、发实习学校及其指导老师的实习工作材料;与实习学校联系安排实习生进驻、返回、食宿等事宜;联系实习学校指导老师协商教育实习指导工作等事宜;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努力维护实习单位与学校的良好关系;
3.做好实习学生的指导与管理工作。要协助教学系对实习学生编队,并选派学生编队相关管理人,应有队长、安全联络人等,保证指导老师与实习编队的所有人联系到位;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纪律、安全、保密等方面的教育,防止意外事故发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和解决学生的思想、生活和健康问题;负责、配合实习学校(班主任)对学生的考勤管理与纪律管理,对在实习中违反纪律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向教学系报告;要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任务的情况。要按照实习工作计划对学生教学与班主任见习、上课与班主任工作、教育调查及报告撰写等,进行具体指导,提出具体要求,对学生的教案、听课记录、教育调研报告等实习材料进行检查;参与实习学校教研活动1-2次,组织实习学生就见习、上课、班主任工作、教育调研等进行专题研讨各1次。
完成所指导学生的实习成绩评定工作,完成实习总结工作和实习材料整理归档工作。
4.实习指导教师在指导实习期间不得擅自离开指导岗位从事其它工作,不得私自找人顶替指导,否则按有关教学规定处理;实习期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应书面申请,经教学系批准同意,并报学校教务办备查。
(三)师范专业实习指导老师工作量计算办法
实习指导老师的工作量,按一学期144实践指导课时计算,系数按0.7折算。
五、各系实习工作要求
(一)各系通知并督促实习生按时返校、到岗;
(二)各系确保与每一位师范生签订好《赣南师范大学科技学院学生校外实践教学安全承若书》,留存一份在系里备案;
(三)各系认真选派实习指导老师,落实指导老师工作责任;
(四)各系协调好指导老师的教学及其它工作,确保实习指导老师能履行好实习工作;
(五)实习期间各系组织好学生管理队伍,及时了解、掌握实习学生的思想动态,确保学生的有效管理,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实习工作。
(六)各系做好本系中高风险区自主实习学生的管理和关爱工作;实习期间请各系、各实习指导老师和学生严格执行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手册及实习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具体要求。
教务管理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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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2020]79号 关于做好2017级学生实习工作的通知.zip